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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青岛)实验室安全设施配置及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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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配置名称 |
使用情况 |
备注 |
1 |
消防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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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各实验室配备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消防喷淋 |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了灭火器种类配置正确、灭火器在有效期内(压力指针位置正常,安全销(拉针)正常,瓶身无破损、腐蚀; 定期开展使用消防设施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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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紧急逃生疏散路线 |
在各实验室显著位置张贴有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疏散路线图的逃生路线通畅,主要逃生路径(室内、楼梯、通道和出口处)有足够的紧急照明灯,功能正常,并设置有效标识指示逃生方向;师生熟悉紧急疏散路线及火场逃生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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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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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能受到化学和生物伤害的实验区域,均配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 |
有显著标识,使用方便,洗眼装置使用率达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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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安装合理,能正常使用应急喷淋;应急喷淋装置水管总阀处常开状,喷淋头下方无障碍物;水流畅通平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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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对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进行维护,每月启动一次阀门,时刻保证管内流水畅通;每周擦拭洗眼喷头,无锈水脏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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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风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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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有需要的实验场所配备符合设计规范的通风系统 |
实验室通风系统运行正常,定期进行维护、检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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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通风柜 |
通风柜配置合理、使用正常、操作合规;任何可能产生高浓度有害气体而导致个人曝露、或产生可燃、可爆炸气体或蒸汽而导致积聚的实验,都在通风柜内进行;进行实验时,可调玻璃视窗开至据台面10-15厘米,保持通风效果,并保护操作人员胸部以上部位;实验人员在通风柜进行实验时,头部不伸入调节门内;不将一次性手套或较轻的塑料袋等留在通风柜内;通风柜内放置物品距离调节门内侧15厘米左右,以免掉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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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门禁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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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场所安装门禁和监控设施 |
有专人管理,关注重点场所,如剧毒品、病原微生物等危险源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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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禁和监控系统运转正常,与实验室准入制度相匹配监控不留死角,图像清晰,人员出入记录可查,视频记录存储时间大于1个月;停电时,电子门禁系统处开启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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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实验室防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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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防爆需求的实验室安装 |
有防爆开关、防爆灯等,安装气体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应急系统等;对于产生可燃气体或蒸汽的装置,在其进、出口处安装阻火器;室内加强通风,防止爆炸物聚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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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防护具有爆炸危险性的仪器设备,使用合适的安全罩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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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个人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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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人员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实验服或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帽、呼吸器或面罩等 |
个人防护用品分散存放,存放地点有明显标识; 在紧急情况需使用的防化服等个人防护器具分散存放在安全场所,以便于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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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进入实验室人员需穿着质地合适的实验服或防护服;按需要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安全帽、防护帽、呼吸器或面罩(呼吸器或面罩在有效期内,不用时密封放置)等;进行生物安全和高温实验时,不佩戴隐形眼镜;穿着生物类实验服或戴实验手套,不随意进入非实验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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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有培训及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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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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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时必须有两人在场 |
实验时不脱岗,通宵实验须两人在场并有事先审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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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台面整洁、实验记录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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