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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阶段注册工作通知

来源: 日期:2016-09-19 08:22 浏览: 【字体:

  医学部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论文阶段注册工作通知

根据青岛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青岛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论文阶段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研在职字〔2016〕14号)要求,医学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通过全国统考(附件1)符合学位注册条件可以进入各学科点、教研室开展学位论文工作。为进一步理顺机制,提高效率,更好为学员服务,现就加强、规范该项工作的几个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全国统考成绩查询及打印

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已发布,考生可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力申硕主页-成绩查询”相应栏目查询并打印本次考试成绩(成绩单上须显示学员照片)。

二、学位注册条件

1.申请人自课程学习阶段注册之日起,通过本学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学分,且仍在八年课程修业年限内;

2.申请人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在本学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至少3年,完成二级学科临床能力训练,结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3. 2012级及以前(包括2012级学员)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学员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外国语水平考试,并签署《青岛大学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承诺书》(附件2)其他各年级各临床医学专业类别的学生均须按照国家要求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三、关于学籍变动:

本年度医学部原则上不接受学籍变动申请。如学员确因工作变动需要或特殊原因调转专业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学科的导师及学科审核同意后报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批。论文阶段注册工作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1.申请由临床医学专业调转至基础医学专业者,要求全国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提交《青岛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其中导师及学科审核意见要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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