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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工会为女职工办理特殊疾病保险

来源: 日期:2009-04-01 00:00 浏览: 【字体:

院工会为女职工办理特殊疾病保险

为了保障广大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更好地发挥妇女在各自岗位上的骨干作用,院工会为全院275名女职工集体续保了《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此保险自2009年3月28日起执行,期限为二年。保险理赔疾病范围:经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中一种或多种特殊疾病。此保险使女职工在患有某些特殊疾病后能得到必要的经济帮助,为及时进行治疗提供了保障。

医学院工会

200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