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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医学部关于研究生组会报告制度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3-19 16:02 浏览: 【字体:

为促进研究生学习工作顺利进行,有效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符合国家对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现依照青岛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的若干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1.成立研究生组会:研究生导师按照学科和研究方向相近的原则成立研究生组会,组会规模以1-3名导师及其指导的研究生为宜,组长由其中一名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负责组会的组织、管理和主持。

2.组会时间:每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组长协调本组老师和研究生后确定,遇到特殊情况,最长可延迟到第二周。组长需提前1-2天通知组员组会时间,组员自行安排工作进度,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导师说明。

3.组会地点:组会召开地点应为固定的办公室、教室或会议室。

4.参加人员:本组的指导教师及其所有研究生。

5.组会内容:以研究生工作汇报为主,包括三部分:上周工作总结(文献总结、研究进展、阶段性结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周工作安排。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汇报做出点评和反馈,其他组员应积极参与交流。

6.组会报告质量评定:指导教师以百分制评分评价研究生组会报告质量,对于多次出现组会报告成绩不及格、评价较差的研究生,如经学院(学部)督导后仍未能整改,不得进行开题、中筛及论文答辩。

7.组会记录及存档:组长应安排专人对每次组会内容及研究生工作汇报内容做记录。

8.学院(医院)监督管理:各学院、临床医学院建立长效机制,抓好组会制度落实,定期督导,检查组会记录文档。

9.医学部定期抽查组会:医学部学科办每学期将不定期组织抽查组会记录,对于组会组织开展不好的培养单位和导师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计入各单位年度研究生培养质量绩效考核结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认真学习、高度重视并且严格遵守上述制度,积极促进研究生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指导老师与学生的有效沟通,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青岛大学医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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