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医学部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于1997年开始开展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是山东省较早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21年我部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的二级硕士学位授予专业(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情况详见附件1,招生总计划为300人。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专业学位申请者无此项限制)。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不接受跨专业申请者(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需为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规培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
二、2021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网上报名步骤:
1.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中国学位网”)同力统考栏目, (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申请人注册成功后须登录进入系统。请务必按照网站要求,上传标准的蓝底照片,完善个人信息,填写学位申请(注意:在“学位授予单位”一栏中选择青岛大学,在“学科门类”中选择“医学”或“专业学位”(选择专业学位学员必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需提供由规培基地开具的同意报考函,须写明规培专业并由规培基地负责人签字,加盖规培基地专用章,附件7。),最后提交学位申请并确认。具体步骤请参阅“中国学位网注册填报基本流程”(详见附件2)。
2.个人基本电子信息填报。学员按照“附件6医学部2021年同力申硕学员信息汇总表”如实、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如在资格审核、学籍注册、课程学习、论文注册及学位申请等阶段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切后果由学员个人承担),然后将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yyliu66@qdu.edu.cn邮箱,文件名统一为“附件6医学部2021年同力申硕学员信息汇总表+学员姓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1.同等学力申硕学员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由青岛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青岛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栏目或青岛大学医学部官网-通知公告栏目)。
根据国家学位办要求,现场资格审核时,须采集学员本人图像和指纹信息,并签署“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表”,否则本次申请无效。资格审核通过后,需现场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以备参加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使用。
四、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申请人须先自审报名资格,承诺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身份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情况不属实,即取消申请人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1.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3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本人签字,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2.学历学位证明(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学历证书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能在学信网查询到学历的申请人,须同时提供学位证明,获取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①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首页-中国学位认证栏目做学位认证,提供认证报告即可。②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授予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③回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开具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该部门公章(格式由毕业学校自拟);④将证书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四种方式任选一种即可。因毕业时间较早等原因而不能在学信网查询到学历的国民教育序列学校毕业的申请人,与获取学位证明方式一样,需同时出具学位证明。持军队院校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http://www.chsi.com.cn/xlrz/)。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国家留学服务中心http://renzheng.cscse.edu.cn/(国外)或http://renzheng-gat.cscse.edu.cn/(港澳台)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以上认证步骤用时较长,请务必提前办理!
3.单位盖章的《青岛大学医学部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一份(详见附件3)。
4.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的《青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生登记表》3份(详见附件4,入档材料,请认真、如实填写。);
5. 如申请专业学位需提供《青岛大学医学部同力申硕学员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申请表》(附件5,一式两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复印件2份(限申请专业学位者提供,或者规培医院负责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函)。
五、收费标准和办法
学费收取标准依据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以及学校的审批备案学费标准执行,共计3万(叁万)元,报到时一次交清。详情请咨询青岛大学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究生培养办公室。
六、教学管理工作
(一)学籍有效期为8年,包括课程学习阶段、入科培养阶段及学位申请阶段,即8年内完成学业。
如在学籍有效期8年内未能申请到学位,学员(已通过外国语水平和/或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提出申请继续攻读以申请学位,需重新注册学籍,具体要求如下:
1. 须学员本人向导师和学科提出学籍重新注册书面申请,导师签字同意,学科负责人签字同意。
2. 缴纳全额学费(标准按照学籍注册当年标准执行)。
3. 学籍注册当年不能申请学位,已完成的开题和中筛环节须重新进行,文章已发表的须重新发表,文章水平要求按照2021年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二)课程阶段学习要求
学生报到注册,交齐学费,在学籍有效期内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学习并通过学院组织的所有课程的水平认定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学生在课程学习阶段内须同时按照国家要求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和/或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三)学位论文阶段学习要求
研究生院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学位论文阶段注册,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和全国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合格的学生可申请注册,允许进入学位论文阶段。为保证培养质量,学员选择导师、进入论文阶段后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学科工作。
学生交齐学费,参加学院/学系(学科)组织的师生双选确定导师,完成开题和学位论文,在通过全部考核后1年内须提出学位申请,申请学位的学员还需在答辩前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以第一作者且青岛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相应专业的期刊上发表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学科要求高于培养方案要求的按照学科要求执行)。符合申请学位要求的可按程序申请相应硕士学位。
七、其他
1.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件或其他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2.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最新正常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之士到我校学习!
地址:青岛大学浩园医学教育综合楼2楼(青岛市南区宁德路13号)
联系电话:0532-82991011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1:医学部2021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附件2:中国学位网注册填报基本流程
附件3:青岛大学医学部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
附件4:青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生登记表
附件5:青岛大学医学部同等学力学员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申请表
附件6:医学部2021年同力申硕学员信息表
附件7:规培基地同意报考函
青岛大学医学部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