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省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 号)、《青岛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青大学位字[2022]12 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25年硕士生导师上岗审核工作。现将2025年硕士生导师上岗工作布置如下:
一、上岗条件
上岗审核工作分为“认定上岗”和“审核上岗”两种方式,满足基本条件且达到认定上岗条件的,培养单位视情况可直接认定上岗,其他情况的申请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需达到上岗学院、学科自主制定的审核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科学伦理和学术规范,遵守学校有关研究生导师的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 青岛大学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岗位工作者、校外硕士生兼职导师、各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医院在编人员。
3.近一年内承担本科或研究生课堂、实践教学及临床带教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统计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即出生日期为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延迟退休按照国家有关政策顺延)。主持C类及以上在研项目或新增到账经费充足(近三年理工医新增到账经费不少于25万元、人文社科艺术不少于10万元)的在岗在编博士生导师上岗指导硕士生,年龄可适当放宽。58周岁及以上导师(统计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即出生日期为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上岗指导硕士生采取主导师负责制,须配备校内副导师协助指导。
5.申请人应具备指导硕士生从事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的能力,主持在研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学校按照学科门类制定基本条件,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条件的本单位项目经费审核条件。
理工医类学科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在研E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包括延期结题的,项目清单以科技处备案为准;(科研项目级别参照《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办法》青大科字[2025]4号,下同);
②从上一年度上岗审核以来(2024.7-2025.6),新增到账经费累计不少于5万元;或近三年(2022.7-2025.6)累计到账经费不少于10万元。
③在账经费不少于25万元。
6.鼓励各单位实行硕士生导师资助制,资助标准由各单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
(二)认定上岗条件
1.聘期内的国家级、省级人才和特聘教授(具体名单以高层次人才服务办公室和人力资源处备案为准)。
2.主持在研C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近三年(2022.7-2025.6)获省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主导师荣誉称号。
4.近三年(2022.7-2025.6)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第一指导教师)。
5.近三年(2022.7-2025.6) 获得省级及以上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类、第一位完成人)。
6.近三年(2022.7-2025.6)获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负责人、优质(精品)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负责人、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负责人。
7.近三年(2022.7-2025.6)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获国家级奖励的(以上获奖项目学生团队负责人应为研究生)。
(三)审核上岗条件
见附件5:青岛医学院2025年各学院、学科硕士生导师审核上岗标准。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无上岗资格
1.出现过违反高校教师行为准则相关规定的、或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因学术不端行为,或指导的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处分,仍在处分期内;
3.上级部门学位论文抽检“ 问题论文”导师在停招处理期内;
4.根据《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青大学位字[2025]4号)的有关规定,导师“驾照式”量化评价2024-2025年度(2024.7-2025.6)学位论文盲评结果,记分求和≥12分的;
5.近一年内存在未履行导师职责,不能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指导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中期筛选及论文答辩等相关培养环节;
6.近一年内无故不参加导师培训,不服从研究生教育学术活动安排,不能执行校、院、学科有关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规定;
7.因重大研究生教学、实验或其他工作事故受到处分,仍在处分期内;
8.因调离不再指导研究生或出国逾期未归;
9.因其他原因未通过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校审核。
二、上岗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符合相关学院、学科上岗条件的申请者填写《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附件1)和《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汇总表》(附件3),签署《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承诺书》(附件 2),并提交证明材料,向学科提出上岗申请。
2.符合第一条(二)认定上岗条件的只填写《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汇总表》(附件3),向学科提出上岗申请。
3.申请上岗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需有稳定的研究方向,五年内至多调换一次上岗的学科专业;
(2)原则上选择本学院内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上岗,若因研究方向相近要跨学院上岗的,须满足拟上岗学科、学院的上岗标准,经人事所在学院同意后,由拟上岗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院;
(3)申请人最多选择1个学术学位和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上岗。
(二)学科审议
1.学科组织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议,审议时应重点审查上岗人员是否达到项目经费条件和培养质量要求,以保障名下所有研究生的科研和指导工作。专业学位应充分考虑上岗人员是否具备实践培养能力和条件。
2.学科将符合条件者汇总,填写《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汇总表》(附件3),连同《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附件1)和《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承诺书》(附件2)相关支撑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培养单位。
(三)培养单位审议
各培养单位将学科推荐的上岗名单和证明材料提交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审核通过的上岗名单需在本单位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申请者的《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医学院存档备查。
(四)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各单位将学科推荐的上岗名单和证明材料提交医学院,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核通过的上岗名单公示后上报学校备案。
(五)学校备案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硕士生导师上岗名单报学校备案。
三、材料提交
(一)纸质版材料各培养单位请在6月30日17:00前汇总审核通过后统一提交到医学院学科办(浩园医学楼A座204):
1. 《青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上岗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
2. 《青岛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上岗承诺书》(附件2)(本人签字)。
3.《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附件1)(本人签字)。
4.申请人符合上岗条件的支撑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项目需提交项目合同或任务书。
(2)SCI收录论文需提交论文首页、SCI收录证明或WEB OF SCIENCE数据库查询截图证明。
(3)中文核心期刊论文需提交杂志封面、文章所在页目录和论文首页。
(4)著作需提交封皮、版权页和作者页。
(5)奖励及专利需提交证书。
(6)首次申请上岗导师还需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明材料。
以上支撑证明材料的原件由各培养单位审核,复印件交至医学部学科办留存一年备学校抽查。
(二)电子版材料于6月30日17:00前发送到医学院学科办邮箱:yxbyjsxw@163.com。
1.《青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上岗汇总表》(附件3)。
2.《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命名“学科+姓名”)(附件1)。
3.《青岛医学院2025年新增导师申请一卡通账号信息表》 (附件4)
(三)表格填写请用规范的学科名称和代码,请参照附件中《青岛大学青岛医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目录》(附件6)
校学位办将抽检部分学院导师上岗材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申请人三年硕士生导师上岗资格并扣减学院下一年度招生指标。
请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传达给单位内包括科研机构的每一位相关教师,进一步梳理学院人才队伍现状和研究生培养水平,认真组织硕士生导师上岗工作,真正选拔高水平教师进入硕士生导师队伍,助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建设。
附件1青岛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申请表
附件2青岛大学研究生导师上岗承诺书
附件3青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上岗汇总表
附件4青岛医学院2025年新增导师申请一卡通账号信息表
附件5青岛医学院2025年各学院、学科硕士生导师审核上岗标准
附件6 青岛大学青岛医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目录
附件7 国家级人才、省级人才范围
附件8 青大科字〔2025〕4号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办法
青岛大学青岛医学院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