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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关于公布2021年春季博士论文预审结果和临床医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3-19 15:51 浏览: 【字体: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青岛大学《医学部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1年春季临床医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预审结果:

    今年上半年共有99名博士预申请博士学位,学部组织具有博导资格的专家对博士论文进行2名专家初评,重点论文3名专家现场审核后,预审结果如下:

    (一)预审合格:两份初评意见全部合格者;一份初评意见不合格者,但专家现场审核合格者。

    预审合格的博士申请人根据预审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后,经导师、学科、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各学院请根据《医学部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预答辩,临床医学博士预答辩由学部统一组织。

    (二)预审不合格:一份或两份初评意见不合格者,且专家现场审核结果为不合格者。

    预审不合格者,取消本次申请资格,不可进行博士论文预答辩。

    预审结果和预审意见见附件1

    二、临床医学预答辩工作要求:

    (一)参加预答辩的博士生必须根据预审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学科审核通过后装订5本学位论文(导师签字)。

    准备答辩PPT,发表论文的原件、文章清样、接收函或收录证明可插入PPT最后几页,展示给预答辩专家审阅使用,个人准备笔记本电脑、预答辩PPT、纸、笔记录预答辩专家的问题和建议。

    (二)具有预答辩资格的临床医学博士生和导师请按预答辩分组(附件2)于324日(周三)8:00到青岛大学浩园医学教育综合大楼A座各会议室报到:

    1.一组:213会议室。

    2.二组:先到213会议室报到等候,答辩正式开始地点在215会议室。

    3.三组: 110会议室。

    无故未到者取消预答辩资格,报到时提交《青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表(临床医学用)》、5本学位论文(导师签字)、拷贝答辩PPT

    (三)预答辩程序。

    1.预答辩会由预答辩委员会组长主持,导师全面介绍预答辩博士生的研究情况后,博士生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PPT汇报。

    2.预答辩委员会应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审查,重点检查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完成工作量、理论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书写格式是否规范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预答辩委员会对预答辩学位论文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1)预答辩合格的博士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预答辩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完善,并填写《青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说明》(见附件3,简称《预答辩修改说明》),导师要对修改后的论文和《预答辩修改说明》认真审阅并签署意见。

    2)医学部将修改后论文和《预答辩修改说明》再次送审至少2名预答辩专家审查。论文审查合格的博士生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3)预答辩不合格的博士生,须根据预答辩专家意见,在半年内对学位论文作进一步修改,由导师审阅同意后,可再次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

    4)不参加预答辩者不得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附件1: 医学部2021年春季博士预审结果和预审意见(已发秘书)

    附件2: 医学部2021年春季临床医学博士预答辩名单(分组)

    附件3: 青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说明

    附件4:青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表(临床医学用)

     

     

    青岛大学医学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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